要闻
强化监督质效 护航乡村振兴
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二十届中央纪委谋篇开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标本兼治,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为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起底线索
乡村振兴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摸清底数、找出重点,2022年底,自治区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注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急难愁盼问题,在深入调研摸底、分析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794件乡村振兴领域检举控告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明确了治理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治理乡村振兴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等4个方面18项重点治理任务,制定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市、县(区)和成员单位对标实施方案内容,采取单位自查与行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产业项目管理粗放闲置浪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顽瘴痼疾,全面摸排问题底数,持续推动专项治理深入探底并向拓展领域渗透祛疾。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区共梳理问题线索996件,办结829件,立案184件,留置16人,党纪政务处分111人,移送检察机关14人。
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靶向纠治
2023年12月19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副书记赵晓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信息,释放了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乡村振兴是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政策支持力度大,项目涉及资金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找准监督发力点,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验收流程不严谨、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加大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腐败问题。同时,明确了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13个乡村振兴行业领域牵头部门,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开展“一领域一专项”,着力解决行业领域内群众关注的惠农惠民资金到位不及时、工程项目款结算兑付拖延、村务公开避重就轻等焦点难点问题。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在坚决查处侵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体制机制问题,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修订完善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问答》,推动自治区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了《自治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方案》,从源头上遏制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顽瘴痼疾,督促整改
“前期移交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海原县纪委监委对4名责任人移送检察机关”。近日,围绕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反馈的问题线索,自治区纪委监委督办、海原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完成核查和整改工作。
问题整改关键要做到精准施策。对一般性具体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压实责任、即知即改、限期整改;对存在的“地方病”“行业病”,自治区纪委监委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班子成员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大调研,对全区22个县(市、区)及13个“一领域一专项”部门,逐一开展“解剖麻雀”式蹲点调研,将发现的103个问题反馈至相关县(市、区)党委、纪委,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专治办坚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调研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走访21个乡镇33个自然村55户农户,深入19家企业、种植养殖基地等,实地调研产业项目实施、扶贫车间效果发挥等情况。在全面调研摸排的基础上,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每月定期统计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情况,部署推进每月重点工作;每周调度中央纪委重点关注督办问题线索办理进展,后印发《工作提醒函》《工作督办函》《工作通报》等10期,协调推动线索办理。通过动态跟踪、限期办结、“回头看”、提级办理等方式,督促整改问题139个。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紧盯惠民资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项目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工作引向深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高 菲)